章总则
条本会名称为“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英文译名为:GanzhouCityFoodindustryAssociation,缩写为:“GZFA”。
第二条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是由赣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相关食品企业自愿组成的联合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的章程开展工作及活动。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搭建平台,开发资源,交流信息,服务会员,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积聚所有会员之力,开发会内会外各种资源,努力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服务,为赣州食品产业跨越发展做出贡献,加油助力。
第四条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本会的业务指导部门,本会接受赣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办公地址设在:赣州市客家大道182号(金丰小区二栋三单元507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和任务为: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食品行业开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作,对赣州市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食品相关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一)开展食品行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生产、营销、发展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就赣州市食品工业的发展、布局、方向等有关问题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二)积极宣传贯彻落实《食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提高食品总体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制定和完善食品的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四)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开展技术交流与咨询活动,推广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五)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参与修定和宣贯食品行业有关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和组织开展对食品行业的有关质量认证工作。
(六)举办各种类型的报告会、研讨会和培训班,为企业培养质量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生产管理水平。
(七)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的关系,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心声和诉求。
(八)大力宣传会员单位的特色名优产品,提升企业的形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九)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