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机械协会会员享有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 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有关的行业活动;
(四) 享受协会提供的行业情报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优先权;
(五) 有退会的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热心为食品机械行业服务,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反映有关行业发展的意见,向协会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向协会交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