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履行协会“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产品推介等活动”职责。我会与辽宁、吉林两省协会协商,开展“东北特产食品”认定工作。目前,我省特产食品大多都是厂家自封,没有统一标准界定。质量参差不齐,良莠不分,影响“东北特色食品”声誉。陆昊省长《在全省食品产业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增加消费群体的信任度靠品牌,更要靠可识别的品牌,不把品牌搞上去没有道理”。“东北特产食品”认定就是为企业打出品牌,依托和利用资源优势抓机遇,抢市场。为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食品,利用品牌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经企业自愿申报,协会行业调查,各地政府审查,省内专家教授审议,媒体公示。对产品有特点、特色,东北固有、产品有度、有社会公认度、有生产规模、有市场、有生产标准、有生产许可、有质检报告、产品历次抽检合格、从未发生技术事故、从未有消费者投诉的食品,确定为“东北特色食品”现予以表彰公布,对“东北特产食品”实行行业动态管理,降低“东北特产食品”标准的,要及时公布取消资格,每年具备标准的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对“东北特产食品”建议各地政府给予优惠政策进一步扶持,企业对“东北特产食品”有功人员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