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 关于发展个人会员的通知

http://www.5888.tv/ 2023/7/24 8:42:54 浏览次数:233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蒙蒙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14年7月,是由大中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行业社团组织及相关行业的学者、科学技术人员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现有211名单位会员和33名个人会员。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协会自身发展的需求,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协会即日起开展发展个人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一) 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以上级别的单位会员,原则上副理事长单位可推荐2名,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1名;

(二)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各市可推荐1-2名;

(三)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与食品生产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专家。

二、个人会员申请条件

根据《章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个人会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本单位推荐,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一) 具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技术人员,并对食品生产安全相关领域著有研究成果、并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 从事食品生产安全相关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者;

(三) 热心于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员。

三、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 向协会提交个人会员入会申请书(附件);

(二)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颁发个人会员证并公告。

四、个人会员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一)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参加协会的活动;

3、优先获得协会服务;

4、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

6、退会自由(退会需告知秘书处,并退回会员证书)。

(二) 个人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

2、执行协会的决议;

3、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4、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5、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个人会员无须缴纳会费)。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 本次个人会员发展工作目前仅面向单位会员中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人员,不对个人收取会费。若存在以下情况,该个人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1、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降级为其他级别单位会员的情况;

2、该个人会员调离本单位的情况;

3、其他不符合《章程》规定的情况。

(二) 本次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同时面向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与食品生产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不对个人收取会费;

(三) 请有意向加入协会的人员于4月29日前将个人会员入会申请书以邮件(jsfpsa@163.com)、QQ或微信等形式发送至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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