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http://www.5888.tv/ 2017/11/1 19:06:39 浏览次数:258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沛琦

食品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食品药品)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办、食品药品监管局: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和食品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4〕7号)要求,加大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有部分地区对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力度不大,存在地区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推动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食品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在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先进示范单位,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综合治理,推动农村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和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水平。

二、工作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风险隐患排查,着重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主要辐射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市场等农村食品源头治理力度,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业态和重点案件线索,集中力量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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