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温州市已有多家食品企业接受浙江省商务厅给予的“浙江”称号,在日前的第二次名单中,该市的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温州市米醴琼酒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强能食品有限公司、温州市白蛇烧饼店等5家食品加工企业和其他行业的3家企业上榜。
据悉,“浙江”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2008年7月起我省组织开展了“浙江”的认定工作。温州有5家食品企业获得该称号,分别是百好乳业、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潘瑞源食品、县前汤圆店、同春酿造。
为促进我省发展,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十四部委《关于保护和促进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省商务厅于2008年11月发布了《关于保护和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建立保护体系,优化的发展环境、加强发展立法保护、加强经营网点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建立促进体系,推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品牌发展专项支持、加强税收金融支持、支持企业推进改革、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经营创新、支持企业市场创新、支持企业文化创新、支持传承人的确认、支持人才和技艺交流、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评价、传播,提升社会度、建立名录体系、建立“浙江”认定体系、建立宣传推介体系、建立商业景观体系、建立创新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