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部分食品贴过期卫生许可证 如何监管盲区

http://www.5888.tv/shipinzhaoshang/ 2013/10/21 11:28:18 浏览次数:343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网 编辑:小胡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的健康也是越来越重视,食品也成了人们心中重视的时期,近日,有消费者反映称,在买到的产品中发现包装盒上标注着过期的“鲁卫食证字”卫生许可证,据记者在市场走访调查,发现市场上仍然可以看到不少产品标注此类卫生许可证。

    连日来,记者在济南走访了市场发现,发现不少在售食品的包装盒上标示着“鲁卫食证字”许可证批号,其中不少明显已经过了有效期。
    据记者了解,自1995年10月颁布实施的《食品卫生法》赋予了卫生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的职能,2009年6 月修订版《食品法》颁布实施,上述职能从卫生部门划转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改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山东省卫生行政部门在2009年底停止了卫生许可证的核批,根据大证4年有效期来计算,山东省卫生厅核发 的“鲁卫食证字”卫生许可证大部分已经失效或者濒临失效。
    《食品法》赋予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管食品生产的职能。据记者了解到,2009年《食品卫生法》废止后,质监部门就开始颁发食品许可证,此前没有到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仍然可以使用,可谓当时是“两证”并存状态。此前卫生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到期后,质监部门予以换发食品许可证。随着今年“两会”之后开始的政府职能调整,目前食品监管职能已经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了。
    山东省食品药品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当时卫生部门颁发的“鲁卫食证字” 的卫生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是保健食品,由省级卫生部门核发,目前仍在配合卫生部门审查的批件使 用,由该处负责监督管理;另一种是普通食品,由该省各地市卫生部门核发。从上述“鲁卫食证字(2007)第370800—040023”卫生许可证号来看,这是一种普通食品,不是省级卫生部门批准的。
    此外,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发水就此分析指出,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由此可能带来的监管缺位问题,采取有效应急应对措施,监管盲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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