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提高阶段

http://www.5888.tv/ 2017/11/1 19:07:25 浏览次数:304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沛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

12月10日前,各地要结合本通知和食安办〔2014〕7号文件要求,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食品办(含2个通知的统计表),内容主要包括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食品办将在12月中旬对2014年度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予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办、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成立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级食品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特点和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部门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提出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升监管合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以及生产经营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加强农村食品日常监管,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集中力量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久治不愈的“傍”、“山寨食品”等侵权仿冒及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地食品办和各相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地食品办和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妨碍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厉查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食品办适时组织对部分省市开展督查和暗访,并于行动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有关情况作为年底对各地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各省、市级食品办至少召开2次、县级食品办至少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专项行动部署、成效。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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