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餐饮、住宿行业协会、长垣县烹饪协会、商城县炖菜产业发展协会、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协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的理念,推动、规范并支持各级行业协会、各专委会的工作,现将省协相关工作流程确定如下:
一、各市、县协会每年度初须向省协提交新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新一年度计划外的工作开展当自行定夺,如需省协主办、支持的工作报秘书处后,由会长进行工作安排。)
二、各专委会每年初须向省协报新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各专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需事前向省协秘书处进行报备,经省协秘书处上报会长并批复后方可进行。同时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各专委会应根据活动是否属於商业性质以适当额度向省协上交费用。
三、各专委会为协会下属的职能部门,无自行成立分会、发展会员及认定称号的职能,如需在各地市成立专委会,可推荐给地市协会,经地市协会同意并成立后接受省专委会的工作指导。各专委会的成员应为省协会员,并按会费缴纳标准向省协缴纳会费,由省协推荐给各专委会。各专委会不可自定会费标准并另行收费。各专委会指定其成员出任专委会内职务。
四、各会员单位需省协冠名、主办及支持开展的各项活动,应在活动前七至十个工作日向省协秘书处报备。经省协秘书处上报会长并批复后方可进行。